3月28日,从南昌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获悉,该市、县两级动用价格调节基金,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液化气价格临时补贴191余万元。
据了解,此次液化气价格临时补贴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连续补贴4个月,共发放191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