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石油集团截至6月底共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161.9亿元人民币,这影响3家集团税前利润较上年同期少增长14个百分点。
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表示,截至6月底,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缴纳特别收益金人民币104.8亿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缴纳37.2亿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19.9亿元。
为推动石油价格机制改革,中国于今年3月26日开始,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
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徵收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采取5级超额累进从价计徵,在
原油价格超过每桶40美元后,按照20%-40%的比率徵收。
在高油价的推动下,中国叁大石油集团今年上半年合计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1,5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这一数字已经扣除了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