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应采购方的要求,现对“SZWK2008-Z-X-001号”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
医院采购的“消毒器、无影灯等设备”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要求中:原“请贵单位于2008年12月24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2幢1F(友邦保险大院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修改为“请贵单位于2008年1月24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2幢1F(友邦保险大院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以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