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8年的第1期(总第20期)药品质量公报,公布了二OO七年第四季度不合格药品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发2007年全区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内食药监稽[2007]87号)的要求,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品检验所、各盟市药品检验所,在全区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验。
从呼伦贝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07年第四季度共完成监督抽验检品4146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326批次,不合格率32.0%。其中中药材、中药饮片共抽验1431批次,不合格1206批次,不合格率84.3%;化学药共抽验1664批次,不合格32批次,不合格率1.9%;中蒙藏成药共抽验946批次,不合格63批次,不合格率6.7%;医院制剂共抽验105批次,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率23.8%;上述药品从药品生产企业抽验114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6批次,不合格率5.3%;药品经营企业抽验1510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433批次,不合格率28.7%;药品使用单位抽验2522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887批次,不合格率35.2%。
从抽验结果分析,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率较高;使用单位和经营单位不合格率高于生产单位。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合格率高的主要原因,一是抽验的靶向性强,命中率高;二是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对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能力差,把关不严,同时缺乏对药品科学的养护。医院制剂不合格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是中蒙药材净化处理、消毒不当等,造成微生物限度等指标不符合要求。三是不合格药品大多出自基层,特别是基层的医疗单位、诊所。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布的不合格药品要依法严肃查处,一是对涉嫌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要继续加大监督抽验力度,特别是对2006、2007年抽验不合格的单位,要继续加大监督抽验力度,必要时采取限期整改、停业、停业整顿或取消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等措施;二是对不合格药品的购进渠道要进行认真核查,并对从该供货渠道购进的药品加大查处力度,追根溯源,对不能提供合法购进渠道证明材料的单位要从重处罚。要通过严厉监督查处和整改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药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