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是化妆品必须标注“QS”标志和编号的第二年,近日记者走访了乌鲁木齐市大小西门、红山等地的沿街化妆品店和摊位,发现有近一半的化妆品仍未标“QS”标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消费者,购买
化妆品时须看“QS”标志和编号。
记者在几家沿街化妆品专卖店和摊位上发现,标有英文、韩文、日文说明,国外授权中国制造的化妆品上很难找到“QS”标志,占到商品的50%左右。记者在小西门发现眼影、口红、腮红、睫毛膏等无外包装化妆品60%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但无“QS”标志。约30%有外包装化妆品上无“QS”标志,包括洗面奶、洁面膏、精华液、爽肤水等。
在一家化妆品摊上记者看到,售价为5元的VOV和VOE眼影和腮红的包装上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但无“QS”标志。“我们(化妆品)都是国际品牌,卖了好多年了,进来就是这样,放心质量没问题。”大西门一家名为化妆品精品屋的销售人员说。正在购买化妆品吕女士说:“我买化妆品都是看牌子,只要没过期就行,‘QS’没注意过,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同时, 记者走访青年路好家乡、劳动街家乐福,友好商场、富成百货等大型商超,仅一家超市中的一个产品有编号而无“QS”标志。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相关人员向记者介绍,从2005年11月1日起凡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其产品或包装说明上,标注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发现未标有“QS”标志的产品或“QS”标志和编号不正规,可以拨打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12365进行投诉。相关链接:
“QS”是质量安全 Quality Safety 的英文缩写。它是我国最新实施的质量安全标志。“QS认证制度”是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生产许可证企业向社会做出“质量安全”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