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吴女士在安镇镇某化妆品店购买了一套自然堂牌化妆品,价格为84元。没想到,她使用后却出现了脸部过敏反应,到当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治疗,用去医药费400元。事后,吴女士找到化妆品商店讨要说法。
针对双方反映的情况,锡山消委会安镇分会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考虑到对消费者、商家的负责,决定暂扣其店中33瓶自然堂化妆品,抽样4瓶,送到生产厂家进行品牌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抽样样品被检定为不合格产品。根据上述事实,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又一次进行协商。店家认识到销售化妆品不合格产品的严重性,当即赔偿吴女士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000元。另外,由于该化妆品店销售不合格产品,工商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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