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暂定关税调整主要针对以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的磷酸二铵开征,2007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税率为20%,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税率为10%。同时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将磷矿石的出口暂定税率由10%提高至20%。
此前,发改委等十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7 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将继续控制化肥出口,并要求加强化肥市场和质量监管,保证市场供求,保持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