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各级政府、中国
氮肥工业协会、中国
磷肥工业协会以及化肥生产企业,克服困难,加强协作,全力以赴的做好当前
化肥生产供应工作。
通知提出,今年一月中旬以来,我国遭受大范围严重的雨雪、冻冰灾害,化肥生产供应受到影响,特别是贵州等省受灾对磷肥生产影响较大。目前春耕用肥在即,为保障农资市场供应,满足农业生产需求,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化肥生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认识。通知强调: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灾后恢复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要从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领导,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运行协调,确保供应稳定。
通知要求当前要切实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要积极协调原料供应,努力增加化肥生产。化肥企业要抓住灾后外部条件逐步恢复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增产化肥。煤炭、电力和磷矿企业要尽力保障化肥企业生产供应,并优先增加资源配置,确保化肥生产需要。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要努力增加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生产,保持满负荷生产;对地方所属的化肥生产企业要按计划或协议保障供气,并优先增加供气量。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加强监测和协调,确保化肥生产的各项外部条件。
二是要加强运输协调,确保化肥及生产原料运输。铁道部门近期要组织抢运磷酸二铵等化肥及磷矿石、无烟煤等化肥原料,特别是将春耕所需要的磷复肥由西南产区向东北等销区调运。各地经济运行部门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搞好总量平衡,统筹安排、积极衔接和协调化肥及其生产原料的运输工作。
三是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化肥生产供应。各地、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化肥政策,坚决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天然气和化肥运输等价格优惠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化肥优惠政策,以及使用优惠价格的电力、天然气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的行为。
四是要严格执行化肥出口调控政策,搞好化肥淡储旺销衔接工作,保证区域内化肥市场稳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加大对违反化肥价格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