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于电网企业来说,由于其支付给风电和其他电力的上网电价相同,初步消除了电网对接纳风电上网在直接经济利益方面的障碍。
放宽接纳风电的入网条件
风资源存在一定的间歇性,从地域分布看,风电资源丰富区与电力主要负荷区不一定匹配。从时间分布看,风电年、日发电量、发电曲线和用电负荷不匹配,风资源的瞬时变化,会引起风电场发电量的变化,从而对电网的电力平衡、安全性、平稳运行产生一些影响。因此,电网从技术的角度,不欢迎预测精度低的风电电力和电量。
从技术和电网安全角度,西班牙并没有无条件地要求电网企业全部接受风电电量,而是采用放松接纳风电入网条件的办法,即对风电上网相对于常规能源电力采用更为宽松的条件。具体做法是:国家电力库系统在向各发电企业收购发电量时,要求各电网企业必须提前一天报出各个时段(每天6个大时段以及24个小时段)的上网电价以及预测的上网电量,电力库再根据第二天各时段的用电需求预测情况,决定购买哪些发电企业的电力,对于常规能源发电企业,如果实际的上网电量与预测的发电量相差超过5%,则发电企业需要向电力库支付超过上网电价数额的罚款,相差比例越高,罚款的倍数越大。但对于风电,考虑其发电量预测的难度,规定只有当相差比例超过20%时,才需要支付罚款,并且罚款的额度与常规电力企业超过5%需支付的罚款额度相当,当然,如果风电预测和实际所发电力相差比例越高,则罚款倍数也加大。
自2004年以来,风电入网政策在西班牙得到了有效的实施。由于没有要求电网无条件地接收风电,风电和其他电力一样直接参与竞价上网,政策受到了电网企业的欢迎。2006年,绝大多数风电场所发电量销售给了电网企业,只有不到5%的风电由于超过预测量20%、不愿被罚款而采取了弃风措施。
多项技术措施提高电网接纳风电的能力
据欧洲风能协会研究报告的观点,在现有的电网技术水平和条件下,电网接纳更多的风电是经济性和政策问题,而不是技术水平和实际运行的问题。德国、美国和西班牙等国对风电并网以及电网如何适应风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初步结论证明,风电容量在整个电网的比例可以超过20%。但是,对这一研究结论是否适合我国的情况,存在比较多的争议。目前,世界上风电装机和风电发电量占总电力装机和发电量比例最高的国家是丹麦和德国,丹麦占25%和16%,德国占17%和7%,丹麦风电的瞬时发电量最高达到其总用电量的120%,但是,目前存在的一种观点是,丹麦和德国风电占电网的高比率是有整个欧洲比较完善的强联电网的支撑,因此,是否能够达到20%的风电容量比例还需要实践检验。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