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欧盟RoHS指令(指令2002/95/EC)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当然,世界并没有因此从本质上发生改变,而绝大多数的消费者也并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但RoHS法规的确对电子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且越来越多的被欧盟RoHS执行机构正在不断地将之"付诸行动"。英国的执行机构国家度量衡实验室(NWML)提前一年就开始了相关的准备工作,所以他们在实施当日就做好了准备,而欧盟其它成员国家的机构在不久之前才刚开始有所行动。
目前,RoHS指令的执行机构通过两种途径来实施该法规:对文档的审核和对所购产品的抽样分析。同时,一些国家的海关也会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根据NWML的经验,现阶段超过90%的产品不是完全协从RoHS的,大多数都有一个或两个部件含有RoHS有害物质。其中,无铅焊接产品的返工是一个显著的常见问题。对含有锡/铅的绝缘涂层和含有六价铬钝化涂层螺丝的废旧部分的使用则是另一个不符合协从的主要原因。当一个不协从的产品被确认后,NWML采取的方法是和生产商合作,以实现完全的协从。很多的生产商已经被通告,并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他们在确保协从过程中所采取的所有可行步骤。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此反应迟缓,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因此而被起诉。与权威结构的看法不同的是,NWML表示15%的被通告者宣称他们的产品不属于RoHS范畴,另有15%的被通告者则表示没有合适的文档。
的确,很多疑问尚存。指令的范围还在欧盟委员会的商讨中,技术推进委员会(TAC)则强调着"成套设备",电缆和照明设备依旧不确定。RoHS作为一个单一的市场指令(条款95),其范畴应该在所有成员国保持统一,但不幸的是,事实并非如此。比如荷兰将卖给使用者的汽车广播设备列入范畴之内,这就与欧盟委员会发布的指导相背。电暖气和空调等安装在墙体的设备在某些国家被认定为在指令范畴之内,而在某些国家则在范畴之外。大型工业设备的划分也不明确,它们可以被看作大型固定工业设备(范畴之外),但也可被简单地看作工具(范畴之内)。
通过化学分析的方法来确定一个产品是否符合协从,同样也有很大难度。这些方法还在研发中,但国际IEC化学分析标准并没有得到成员国的有力支持,主要因为在试验中对燃烧延缓剂和六价铬的评估结果十分糟糕。RoHS的执行机构正在关注类似XRF的解析成像技术,作为RoHS测试更简明的候选方法。他们将来或许需要依靠更加先进的解析技术应用,以避免由于极小量不协从物质而引发的诉讼。
豁免条款则是另一个主要讨论的热点问题。现今有29个豁免条款,并有着更多的申请正在评估中。豁免的申请过程十分冗长,有些甚至需要经过很多年,对于生产厂商来说,这的确是个问题。很多的生产厂家还不能生产协从产品,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没有特别的办法来替代他们现在所用的,他们正在等待对于豁免条款的最终方案。一些生产厂家已经因利润降低而停产;但另一些则继续生产,并且期盼着在豁免申请审议过程中,指令执行机构能够允许他们这样做。NWML建议此类生产厂商不应停止生产,NWML将会更紧密地跟进豁免申请的处理情况,并且仅在其变得明朗的时候,即申请将不会被接受的时候再采取行动。当然,其它成员国家的执行机构可能会显得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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