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绍兴市政府研究同意,《绍兴市“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纲要(2006-2010)》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这是绍兴市政府贯彻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绍兴市农机化事业走上快速、有序、
健康的发展轨道。《绍兴市“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纲要(2006-2010)》的实施,对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宏观指导,促进农业机械化
健康、快速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浙江绍兴是全国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活跃的地区之一。200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678.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8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619元。下辖五个县(市)均已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其中绍兴县继续跻身“全国十强县”行列。在2005年全国“百强镇”评比中有6个镇列入其中,在浙江最发达百强乡镇中,绍兴有19个乡镇入围,并在前十位中占据5席。绍兴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现代农业的建设进程,重在发展理念、机制创新、扶农政策、农机服务、科技应用和责任考核等方面着力推动,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努力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粮食生产农机化进程,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加强农机监管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绍兴市“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纲要(2006-2010)》明确提出,通过五年努力,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机械化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市、运行高效的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年均3%左右的速度递增,农机总动力从“十五”末的200.8万千瓦增加到230万千瓦以上,新增联合收割机、大中型耕作机械、插秧机、植保机械、茶叶加工机械、农产品储藏保鲜和加工机械等2.5万台(套),机械装备基本能够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率达到20%,规模化水稻生产基地机械化烘干率达到30%,水稻全程机械化综合水平达80%。大宗茶机采面积达到30%,名优茶机采及加工机械化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农副产品冷藏保鲜率达到20%,蔬菜生产耕整机械化水平达到50%,其它主导产业的机械化作业基本满足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加快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农机合作社、农机安全村建设。全市建设10个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100个示范性农机、粮食合作社,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20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0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20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纲要将农机化投资分为高新农业机械购置和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两部分,到2010年,累计总投资约5.5亿元。其中:高新农业机械购置5.0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中央财政、省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地方财政做好相应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资金和银行信贷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机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省级“农机化促进工程”实施力度。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技术研发实验、从业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农机购置(更新)补贴、农机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村机耕路建设改造等,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