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
根据你们报送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经认真审查,油气资源与探测等26个实验室的建设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现决定批准建设油气资源与探测等2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计划任务书的规定与要求,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在建设期间,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练科学发展目标,提升科研水平,特别要在队伍组织、实验条件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成为国家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计划完成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附件:批准建设的2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