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享受进口设备免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改规划确字[2007]722号),确认本公司"年产200台高精度液压式轮胎硫化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34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575万元)可享受进口设备免税。 特此公告。 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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