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现有两项标准的试验方法及技术要求进行修订,将两项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GB 1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是非常必要的。对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下达了《饰面型防火涂料》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并列入《2002年公安部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中。现就GB 1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 将GB 12441和GB/T 15442.2~.4合并为GB 12441
GB 1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作为产品标准、GB 15442.1~.4《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作为分级及方法标准已沿用多年。由于在实施过程中涉及两个标准且技术要求有重复的地方,如GB 12441和GB 15442.1均规定了理化性能技术指标,因而容易产生混淆。因此将两项标准合并为一项标准GBl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并将GB 15442.2~.4分别作为GB 12441《饰面型防火涂料》的附录A、附录B及附录C,这样更有利于标准的贯彻实施。
2 取消GB 15442.1《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
1995年发布的GB 15442.“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将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为一级和二级。该标准实施近十年来,对正确引导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发展,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目前我国生产饰面型防火涂料的企业近150家,70%的企业生产的饰面型防火涂料达到了GB15442.1的一级要求,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材料(包括可燃材料)的广泛应用,因而对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基于目前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质量的现状及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经过大量验证试验,笔者建议取消GB15442.“饰面型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规定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防火性能技术指标:耐燃时间≥15 min;火焰转播比值≤25;失重≤5.0g;炭化体积≤25cm3。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饰面型防火涂料产品防火性能见表1。该24家企业生产的饰面型防火涂料其理化性能均符合原标准的规定要求,防火性能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共计17家,占总数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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