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对危险货物运输的监管无疑将会逐步加强,在特定期间一部份危险货物将禁止进入多数中国
港口。
危险货物运输
上海海事局2008年5月20日发布的一份通知内容如下:
1、自2008年6月15日至10月10日对于危险货物海上安全运输以及污染防范措施的监控将会加强。
2、在上述期间,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当遵守上海海事局2005年第275号关于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包括限制船龄和船型的控制规定。船舶还需要落实必要护航措施。
3、自7月20日至8月31日实施以下限制性措施:
a.停止审批事项:1)停止审批载运放射品、爆炸品、剧毒品的船舶进港和作业。2)停止审批船舶在港内进行
原油洗舱作业。3)停止审批船舶在港内进行驱气作业。
b.对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进出港船舶实施预控
载运除上款危险货物以外的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船舶,需要在限制时段内进出港的,上海海事局实施严格控制措施,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限制性措施。仅在货物所有人或相关码头作业单位于2008年7月15日前将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进出港作业船舶动态预报表、应急联系表及应急防范措施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上海海事局,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
船舶动态预报表和应急联系表可以从上海海事局的网站
www.shmsa.gov.cn下载。这些表格除了须书面报送海事局以外,还须同时附送EXCEL电子文文件软盘,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wfc@shmsa.gov.cn。
4、相关船舶及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提前调整生产和运输计划,充分做好储备应急工作。如装运危险货物确因生产建设急需或涉及国计民生及其它特殊需要,应事前向上海海事局提交专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作业。
其他
港口信息
有消息称,为了确保奥运期间危险货物在港口的安全作业,自7月16日至8月31日下列港口将禁止部份危险货物的装卸和进出
港口作业:
下列货物在上海、宁波、青岛、大连、新港/天津等
港口受限制:
1类、5.2类、7类货物。
2.3类货物,联合国编号1008、1749、1911、2188、2417、2548、3162、1017、2190、2420、1026、1045、1067、1076。
3类货物,联合国编号1090、1091,以及分子式含有“乙酰”的任何货物。
5.1类货物,联合国编号1942、2067、2426、3375,以及分子式含有“硝酸铵”(“NH4NO3”)的任何货物。
5.1(8)类货物,联合国编号1511、2014、2051,以及分子式中含有“过氧化氢”的任何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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