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省政府下达太原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二氧化硫由去年14万吨下降到13.25万吨,削减量为0.75万吨,削减率为5.36%,COD由去年3.06万吨下降到2.96万吨,削减量为1000吨,削减率为3.27%。
为保障今年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太原市决定开展污染源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了海天云煤焦有限公司小58型焦炉等20家限期淘汰企业及设施名单、太钢烧结机脱硫工程等12个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古交市南海煤焦有限公司等19家焦化企业焦炉煤气全脱硫任务和太钢等26家重点监控企业(设施)名单。同时,还对电力、焦化、水泥、煤炭、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和二氧化硫年排放1000吨以上、化学需氧量年排放100吨以上的44家企业(项目)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等。
| 全部问题 | 高分问题 | 疑难问题 | 推荐问题 | 已解决问题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