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延边监察分局在延吉市三道镇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会议,公开处理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8.21”运输事故。
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8.21”运输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延吉市各煤矿企业部分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延边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张立华主持会议,监察员张喜才宣读了《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8.21”运输事故处理决定》。延边监察分局副局长孙瑞华围绕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改造进一步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吸取事故教训讲了三点意见。延吉市安全生产监察管理局副局长朴龙善就企业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抓好“十七大”和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7年8月21日19时20分,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主井16路车场由于作业人员违章登车,车掉道后被矿车挤在巷帮上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3万元。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延吉三道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井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三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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