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东北组筹备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东煤宾馆召开。会议根据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工作规则》,经区内会员共同协商,决定成立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东北地区学术小组。学术小组包括东北三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原国有煤矿企业等16个单位。
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东北地区学术小组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围绕本地区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推进理论创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理论政策依据。
会议期间,会员单位推举产生了学术小组领导机构。参加会议的会员单位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选举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巡视员孙长礼同志为学术小组组长;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副会长于佳华为名誉组长。同时,会议还选举了三名副组长: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秦宝书;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和平;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凤奎。经选举产生的领导机构将上报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待批复后正式开展工作。
与会代表还就学术小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办法和任务等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建华同志出席了会议,并做了讲话,刘建华秘书长首先代表赵岸青会长对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东北地区学术小组的成立表示祝贺,他指出,东北地区学术小组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将会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煤炭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相互联系和促进,推动这一地区煤炭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国监察学会煤炭分会东北地区学术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来自东北三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原国有煤矿企业的代表共28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