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等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
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等五大发电集团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要求在我国部分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从而上调电价。这已是2007年以来,电力行业第三次要求政府部门上调电价。此举意味着,值夏季用电高峰来临的微妙时机,一场是否上调电价的博弈正在悄然展开。
正方观点
电价上调的合理性
中电联测算结果显示,电煤价格比去年上涨9%;
煤炭行业协会测算结果是,全国煤价总体上涨4.67%,电煤价格上涨13%。电煤价格上涨,必然会带来发电成本的上升,仅从这点看,电价涨价的要求是合理的。
但是,上调电价必须在人们承受能力之内。如果真的要涨,笔者想进一言:能否区别对待,如对居民生活用电不涨价,对工业用电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用电适当加价呢?
首先,工业用电是用电的大户。据报道,居民用电仅占全部用电的一成,工业用电占六七成,工业中重工业用电消费加快更是全社会用电快速增长的决定因素。居民生活用电所占比例较小,涨价不涨价,对发电集团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更为重要的是,对工业用电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用电加价,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长远利益的。2004年6月以来,国家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产业的企业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并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去年,将黄磷、锌冶炼两个行业也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但是差别电价政策在一些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对工业用电特别是高耗能企业用电加价,是众望所归。
反方观点
“时机论”揭示的真相
对于五大电力巨头的上调电价申请,在7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价格司司长给了公众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我们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再来考虑这个问题。”但是,我们依然能从该司长的发言中知道一些讯息:“电力企业的收益或者说利润也在不断地增长,特别是去年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利润仍在“不断地增长”,却急吼吼地要求涨价,其中究竟有几分合理性自不待言。
可以肯定的是,发电企业还远没有到不涨价就要亏损惨重乃至无以为继的地步,之所以几次三番地“强烈要求涨价”,其主要动因无非是为了扩大利润。个中原因,利用的正是所谓的“政策性后门”——涨价只需向发改委提出申请,然后在消费者缺席的情况下闭门研究即可。说白了,不要求涨价也是白不要求。
这绝非笔者主观臆测,新闻中提到的申请电价上涨的“时机论”就是明证:知情人士透露,“这是今年上调电价的最后时机,传统上的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来临,在错过年初电煤合同签署完毕这一时机后,一旦错过这一时机,再想要求上调电价就难了”。
看看,申请电价上涨最重要的依据不是成本数字,竟是申请涨价的“时机”,就好像小孩在逢年过节时要礼物一般比较容易得逞一样——这还是严肃的价格调整行为吗?
申请电价上涨的“时机论”无疑间接向公众揭示了这样的真相:申请涨价者往往拿不出令公众信服的数据来,而只得在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涨价时做足“讨巧”的功夫。
另类观点
要涨价须过三道坎
无论是电力还是石油企业,都是垄断企业,垄断企业在行政保护下,没有市场竞争的压力,普遍倾向于高成本运行和多为自己截留利润,因此,对于垄断企业的涨价要求,并非都应当置之不理,但必须要保持警惕。笔者以为,在满足这些垄断企业涨价的要求前,必须先要让它们过三道坎:
第一道坎是进行成本、利润的审计核算。无论是电力还是石油,其
原料的成本价是否真正在上涨,其上涨是否实质影响到这些企业的正常运行,这需要进行核算;再有,以往的垄断企业所取得的利润是否合理,是否可以降下来抵消这些涨价的因素,也需要审计。
第二道坎与第一道坎相关联,那就是对垄断企业的工资、福利要进行审计与检查。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一直为全社会所诟病,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 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这些没有市场竞争的企业,大量将自己的工资、福利纳入成本中,从而使得产品价格提高,事实上是在侵蚀全社会的福利。去年,有消息说:“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 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发放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但事实上电力企业是否执行了,这种控制又是否合理?这些都需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第三道坎是价格听证。垄断企业的产品、服务价格的上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必须进行价格听证,由垄断企业的代表、消费者代表和专家等多方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进行博弈,不能让垄断企业一家主导定价问题。
如果垄断企业能迈过这三道坎,那么,即使涨价,也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与认同,从而更加有利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