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煤矿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江安县国税局底蓬分局根据本地实情,于8月起对辖区内
煤炭企业逐户进行纳税约谈和政策辅导,以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截至9月14日,该分局共督促12户企业自查补税219,156.55元,加收滞纳金13,033.85元,共计232,190.40元。
在开展此次煤矿行业税收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中,底蓬分局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把握政策,强化宣传,提高了自查效果。一是督促企业清理应作销售而未入账的煤炭零售及民用煤销售部分,要求其调账列计销售;二是督促企业认真测算税负,检查进项税金抵扣,对实际税负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要求其查明原因,深入分析,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三是督促企业清理销售价格,对煤炭的计税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于市场价格的,要求其及时补计销售;四是督促企业清理产能,以县经贸局下达的年度煤炭生产计划指标为参照,对
煤炭产量进度明显慢于时间进度的企业进行约谈,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