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煤炭监督工作量大面广,技术力量不足,越界开采时有发生的实际,神木县矿管办加大
煤炭储量动态监管力度,他们严格实行矿管部门行政监督、地测机构技术监测、矿山企业自我约束的三级储量动态监管机制,储量监管工作步入了依法、有序的轨道。
为了对
煤炭储量实行有效监管,该办首先加强了地测站的力量,为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地测站由最初成立时的6人增加到现在的20多人,测绘仪器由一台经纬仪发展到全站仪、GPS等20多台件,价值100多万元的较先进的测绘仪器。测绘方式也由手工制图发展到电脑数字化成图。地测站还根据煤矿测绘工作的需要,制订了《测绘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矿井测量细则》等制度,规范了外业测量、内业制图等各个工作环节,提高了测绘产品质量。地测站1990年成立至今,通过采用定期日常测绘和根据需要及时测绘的方式,每年提供真实、准确图纸300多件。同时为矿山企业合理布置采掘巷道,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创造了条件,为调处地企纠纷,排除安全隐患提供了可靠依据。
为了把储量动态监管落到实处,同时也为了保护资源、提高回采率,矿管办从1998年起就将储量块段管理作为实现储量动态监管的一项主要措施,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始推广。通过给各煤矿企业核定和下达回采率指标,严格审批开采范围及动用储量,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及时核销储量,考核回采率指标等,避免了乱采滥挖和越界开采,回采率普遍提高了15%,节约了资源。同时首先在资源储量少、管理难度大的51个资源枯竭矿山推行储量动态监管制度,细化了块段管理办法。
针对全县煤矿企业技术力量大矿强、小矿弱、大矿防越界、小矿需要技术的实际,他们采用行政手段要求大矿无偿为周边小矿提供技术服务。2005年以来,神东公司大柳塔煤矿等大型煤矿为地方小煤矿无偿提供技术服务200多次,调查300多次,发现并制止越界开采行为13次。积极协调组织相邻煤矿互相签订《防止越界开采协议》350多份,通过明确相邻煤矿双方的权利义务,越界行为互相监督及越界赔偿的内容、计算方法,使互相监督、越界赔偿协议化,避免了越界后不必要的纠纷。不断加大对越界开采企业的处罚力度。采取邀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矿山企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召集企业负责人到发生矿业违法案件的矿山参加现场会,进行现场警示。会同职教中心,地测站联合为小煤矿培训地测技术人员等办法抓好技术培训,提高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业务单位和矿山企业人员的业务质,为更好地在全县煤矿实行储量动态监督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