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邯郸、永年交界,分列107国道黄粱梦收费站南北,邯郸县的这两家“煤焦油”存在几乎快两年了,因为不定时“排气”,附近群众饱受煎熬,怨声载道(详见本报3月17日相关报道)。
3月18日,记者分别从邯郸县三陵乡政府和黄粱梦镇政府获悉,他们均已于日前向辖区“煤焦油”下达了《停工通知书》。此外,邯郸县环保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国家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一时不好彻底取缔,最好的办法是“劝离”两家“煤焦油”将厂区搬离,但前提需征得对方同意。
■有关乡镇已下达停工通知书
3月18日下午,记者先后联系了邯郸县三陵乡政府和黄粱梦镇政府的有关负责人。据了解,两单位均已于日前向辖区“煤焦油”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地貌,否则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强制拆除。
不过,有关乡镇的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了担忧,作为一乡一镇,采取强制措施往往力不从心,须会同环保、安监、电力、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工作才能真正到位。
■两家“煤焦油”均停工
为核实“停工”说法,昨日上午,记者再次乘车赶至107国道黄粱梦收费站附近。经走访部分群众,记者了解到,日前这两家“煤焦油”确实已经停工,“最起码这几天没有闻到过那种煤焦油的气味儿”。
记者注意到,地处邯郸县三陵乡南郑村(即收费站北侧)的“煤焦油”厂区内已看不到工人忙碌的身影,而属该县黄粱梦镇贵龙岗村(即收费站南侧)的“煤焦油”大门紧闭,透过门间的缝隙,厂区内也是难觅人影。
记者在黄粱梦收费站附近“蹲守”近3个小时,其间,未发现有本地及外地的运输车辆及人员出入厂区。
■环保部门称“不好取缔”
记者从邯郸县环保局获悉,此前,该局确实接到不少群众反映此事,也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前去调查和执法。但据该局副局长韩庆坤的说法,两家“煤焦油”均有安监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写明经营方式为“批发”。同时,这两家企业也确实没有进行过“煤焦油”的提炼加工,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小化工”。
据该县环保局长刘龙田介绍,这两家企业的“煤焦油”仅是加热过程,没有提炼“苯、萘”之类的化学品,执法检查中也确实未发现拥有相应的提炼设备。而“加热”属物理过程,故不能将其定性为“小化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若强制取缔则于法不合。
邯郸县环保局表示,他们(两家煤焦油)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一方面排放的气味难闻,引起群众不满;另一方面,环保部门拿他们也没很有效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劝其搬离,但前提是征得人家同意,毕竟人家有安监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且所在位置不属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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