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家“小水泥”企业是:宜昌骏王集团五峰水泥厂11万吨、远安聚才水泥厂10万吨、长阳清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宜都明远工贸公司20万吨、宜都达奥工贸公司20万吨、兴山县宏昌水泥公司10万吨、宜昌明珠水泥厂4.4万吨。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紧密配合,除认真做好在省报公示关停的7家企业的关闭工作外,还在《三峡日报》公示关停另7家“小水泥”,目前已关停4家,另3家将于12月20日前全部关停。
工商、质监、环保、税务等职能部门依法下达了收缴或吊销关停企业证照的书面通知。供水、公安等部门已依法收回其证照,公安部门还收缴了关停企业剩余的火工材料。目前,各关停企业正按预订方案进行设备拆除和职工安置等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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