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棱县工商局针对
农药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调解困难的情况,在全县
农药经营户中推行“处方式”销售,取得明显成效。
在长期的消费维权工作中,丹棱县工商局发现
农药在销售、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纠纷,调解很困难。造成
农药失效或发生用药不良后果的因素多种多样,有可能是
农药本身的质量问题,也可能是
农药使用方法不当,加上从销售到产生不良后果的跨度时间较长,使得纠纷产生后调查取证难度大,责任难以分清。此外,
农药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较大,农民遇到这种问题,往往情绪激动,如处理不当,常会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到社会稳定。
为切实保护农民和
农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丹棱县工商局在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户中广泛推行“处方式”销售,即由工商部门统一制作专门的“农资产品销售明白卡”发放给全县各农资经营户,“明白卡”上注明农资产品的品名、销售数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户在向农民出售
农药时,除出具正式购货发票外,还需填制一式两联的“明白卡”,在卡上认真记载相关内容,由销售方和购买方分别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以促使经营者销售合格产品。工商干部不定期地上门检查
农药销售中使用“处方”情况,确保工作落实。
通过一段时间推行
农药“处方式”销售方式以来,提高了农资经营户诚信经营意识,并有效减少了消费纠纷,在发生消费纠纷后,解决难度也相应减小。